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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阳市秦都区教育局《关于进一步做好“双减”有关工作的通知》

发布时间:2021-12-13 浏览次数: 发布者: 来源:

各街办教育组、各义务教育学校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“双减”政策,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,根据省、市“双减”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和《咸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“双减”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咸政教基字〔2021〕306号)要求,现就进一步做好“双减”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进一步强化作业管理。各学校一定要组织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、年级组长、教研组长、班主任、科任教师,认真研读教育部《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》、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、市教育局《关于改进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》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的通知》等相关文件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对本校作业管理办法进行再修改、再完善。完善后的作业管理办法,总量统筹、布置公示、质量提升、批阅评改、检查评估等制度落实要责任明确、程序清晰、便于操作。各学校务必于12月3日前将完善后的作业管理办法(校长签字、加盖公章)报送至区教育局基教科。

二、进一步规范作业公示。各学校必须统一使用《咸阳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公示表》(见附件)在教室内和室外醒目位置进行公示,教室内公示本班作业,教学楼每层公示每天随机抽取若干班级的作业,接受师生、家长监督。《作业管理公示表》要内容真实、公示规范,要明确每天各学科书面作业内容、完成时长和完成全部作业总时长,要公布校、区、市三级的监督电话,落实监督制度,确保公示内容与学生实际作业保持一致。要按照作业管理总量统筹制度,对各班作业内容严格审核,未经审核不得公示,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整改后再公示。非书面作业不列入公示内容,小学一、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不需公示。

三、进一步规范课后服务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“5+2”课后服务时间要求,每周五天工作日必须开展课后服务,每天课后服务时间必须达到2小时。课后服务时间为下午放学后时段,不包括中午托管时间。每天的课后服务既要指导学生完成当天作业,又要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,有效减轻学业负担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要通过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增强吸引力,引导学生积极参加,不断扩大课后服务学生参与率。不得只组织教师指导学生完成作业,不开展其他兴趣活动;也不得每周仅统一开展一两次兴趣活动,其他时间安排学生完成作业。要严格按照咸阳市规定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,不得超标准收费,并将收费标准向社会和家长公示。完全寄宿制学校不纳入课后服务范围,不得向学生收取课后服务费。

四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。各学校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,营造全社会都支持“双减”的良好氛围。一是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置“双减”宣传专栏,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、五项管理、课后服务等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上墙入栏,营造宣传氛围,提高广大师生知晓率。二是重点加强对广大家长的宣传教育和引导,通过家长会、微信群、公众号、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,向家长普及国家“双减”政策,宣传科学教育理念,引导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责任,理性确定孩子成长目标,不给孩子布置多余课后作业,避免“校内减负、校外增负”“教师减负、家长增负”现象,形成广大家长支持“双减”的良好氛围。三是要大力宣传学校“减负”和课后服务工作新举措、好做法、好经验、好案例,形成减负社会共识,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、全面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。各学校要按照“减负”和课后服务工作动态上报制度,将各类宣传报道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基教科。

咸阳市秦都区教育局      

2021年11月28日    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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